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

二馬逢 -「狗肉節」的疑問

話說廣西玉林市舉辦「荔枝狗肉節」,當地人「頂着如炙高溫,汗流浹背地邊吃狗肉火鍋、邊嘗荔枝、喝米酒」。於是,愛狗人士、藝人、藝術家齊聲聲討,義工前往救狗,一個地方節日,忽然成為全國焦點。其中有人說,吃狗肉「違反普世價值」。

筆者愛狗(最愛柴犬),從未吃過狗肉。相信大家也同意,狗是人類的朋友,所以我們不應把他們當成食物,而這已經是所謂的「普世價值」。筆者不欲討論「吃狗肉」的對與錯,反而想思考一下,究竟在吃狗肉一事上,應該尊重地方習俗,還是尊重所謂的「普世價值」?

中國,以至世界各國或多或少都有吃狗肉的歷史,可能直到近幾百年,人類飼養狗類,才開始視狗為「半個人類」,主張不吃狗肉,甚至「吃狗可恥」。而持 此主張最力者,相信大部份都是西方人;對於華人來說,直到今時今日吃狗肉仍然屬於平常之事。「人道」的概念,也是近代方始流行。

而且,各國、各地方對於「人道」,或曰「普世價值」的接受程度並不同步,例如非洲某些部落有割禮習俗,有些部落的男子在成人禮中頭部要遭受棒打,巴 基斯坦有地方認為女子被強暴之後要嫁於強暴她的人,「西方先進國家」的人見到定會大呼殘忍不人道,可是對於他們來說,這是自古至今的傳統,不僅要尊重,而 且要堅守。我們是否可以以人道之名禁止割禮?又,伊斯蘭國家的女性要全身裹黑紗,這在現代的標準來說分明是歧視女性,但這是這些國家的習俗,我們又可否以 普世價值之名,向這些國家施壓,否則就予以制裁?

同樣道理,我們又是否可以以人道、愛護動物這些「普世價值」,禁止玉林辦狗肉節、禁止日本捕殺海豚、禁止加拿大捕殺海豹?既然各國有不同風俗習價, 「普世價值」的「普世」已經名不副實,我們還有何資格去把這些價值強加於這些國家、地區頭上?而且,正當「普世價值」成為人道主義人士的流行口號,「文化 包容」同樣也日漸當道。如果我們要包容「異己文化」、尊重文化多樣性,則我們斷不能用「普世價值」來鏟除、消滅異其他文化中的「異己性」。推而廣之,我們 甚至不能有「先進」「落後」、「文明」「不文明」之分,因為既然承認了文化是多樣的,則它們的地位自然是相等的,沒有先後高低的差異。

如此一來,我們常常處於精神分裂的狀態,見到吃狗肉時便高叫普世價值,另一方面雞鴨牛羊豬照吃如儀;我們一方面對捕殺狗隻義憤填庸,但對捕殺其他牲 畜不聞不問。我們一方面口說文化包容,另一方面對於異己文化予以排斥;我們批評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「文化侵略」,可是我們同時對某些國家地區的「落後文 化」看不過眼。說得不客氣一點,這是雙重、以至多重標準,是選擇性地抽取自己需要的部份,讓自己可以永遠站在道德高地之上:因為狗是人類的朋友,所以吃狗 是不應該的,那麼雞鴨牛羊豬又如何?答曰:牠們是牲畜,所以不可相提並論。問:如果有人開狗場,專養狗隻以供食用,那麼這些狗隻可否歸類為牲畜?答案又還 原基本步:不可以,因為狗是人類的朋友…那麼,也有人養蛇為寵物,則是否吃蛇不道德?為什麼要讓那些養寵物者決定什麼可以吃、什麼不可以吃?

說到底,什麼動物是人類的朋友,什麼動物只是用來食用、不需投放感情的肉類,其實又是人類自己說了算:既要找一些動物來滿足飼養寵物的嗜好,又要另 找一些動物供自己食用,說白點其實就是滿足一己私欲,根本不是什麼「愛護動物」、「普世價值」,這些詞彙只是人類為掩飾自私和虛偽而發明的藉口而已。「君 子遠庖廚」正好是這種虛偽的體現,這種君
子其實是偽君子!

經此分析,我們對於廣西玉林的荔枝狗肉節,其實不應大驚小怪。畢竟,承認了我們的虛偽,就不應該吃完高級鵝肝(實際上是向鵝隻強灌食物而成的脂肪 肝)、北京填鴨(同樣是向鴨隻強灌食物而成)、活海膽、活魚刺身後,跑去阻止別人吃他們眼中平常不過的肉類並指其為「殘忍」,因為「狗是人類的朋友」只是 你們的定義,經不起檢驗推敲,你們沒有權利、沒有資格把這套定義強加於別人頭上。如果你們真的愛護、尊重動物生存的權利、不忍其受到傷害和痛苦,斷沒有理 由厚此薄彼,而應該一視同仁。所以,要不請放下虛偽,尊重吃狗肉,以至吃鯨魚、吃海豚的文化,要不,請吃素。

另一方面,既然我們那麼「進步」「前衛」,我們應該好好思考一下到底自己奉行「文化包容」到什麼程度。我們不能一方面說包容,一方面又指責別人落 後;一方面反對別國文化侵略(例如所謂的大美國主義),另一方面用蘋果手機電腦、看荷里活電影、穿Levi’s牛仔褲、喝可口可樂、吃麥當勞肯德基。在這 些問題上,其實沒有含混苟且的餘地。
當然啦,你也有選擇繼續虛偽下去的自由,請便。


http://www.vjmedia.com.hk/articles/2013/06/22/417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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